雨花

陪宝宝细水长流!

【楼诚衍生】【谭赵】《红豆》(序)

江漪_:

这次开坑怎么这么怕怕呢……_(:з」∠)_像第一回开坑似的……


今天先把序发上来。大概会是个长篇,一定HE!!


《君知无》写了年轻时的凌李,这次想尝试一下年轻时的谭赵。


欢迎建议意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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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序】


 


有首诗,赵启平和很多孩子一样,早在刚上小学的时候就背过,“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”,王维的诗。那时,他们的老师告诉他们,诗里的南国,说的就是我们这儿。我们的县城,我们的家乡。


仪州县盛产红豆。这里不种水稻,不种小麦,也不种果子,也不种菜,全乡人只种红豆。那是老祖先传下来的种子,没人敢轻易改它。于是,每年春天,白色、米色的小花开的遍地都是,睡梦里都有隐隐约约的香味,小孩子就乘着那种香,睡得一天比一天熟。


赵启平小时候,见过许多次播种,见过许多次丰收。春种夏耘,秋收冬藏。在一切有农耕存在的地方,人的生命和农作物一起轮转。


而收获,往往是最惊心动魄的时候。


白天,晒场上全铺满了红豆,入了夜就好似泼了一地的鲜血。晒干以后收到比人高的桶子里去,一堆堆放在那里。衬着夜色,丰收之后的大地浓烈又荒凉。男人女人都来到红豆堆旁边,捧起一把,红色,还是红色,它们从人的指尖流泻下去。


从小到大,赵启平总觉得,红豆是大地的血。平常乖顺地躺在那些土壤里的经络中,每到丰收,地面就开了一道口子,大地血流如注。


后来,长大一些,他才从教生物的老师那里得知,原来,王维诗中的红豆和他们仪州县的红小豆,是两样完全不一样的东西。真正的红豆又称相思子,毒性极强,一两颗就可以置人于死地。而他家乡的红小豆,煮熟了,轻轻一捻,就软糯糯地化了。


他只觉着,这是他长到这么大以来,听过最扫兴的事了。


 


2004年初夏,日出月落,红豆花开。


那年赵启平十八岁,高考成绩刚刚出来,是仪州县第一名。回学校领录取通知书的那天,全校人连着县里一些看热闹的,围成一堆,像古时候沿街迎候状元。这个状元没有高头大马,没有大红袍。他高而且瘦,拿着复旦大学的通知书,慢慢走回家去。


说回家也不合适。他真正意义上的“家”,在他两三岁的时候就被变卖掉,然后他和外祖母一块住养老院,一住就住了十几年。


很多人在仪州种红豆,种着种着,就种了一辈子,然后把锄头交到孩子手里。于是祖祖辈辈都安分地跟红豆打交道,伸出手掌,去接大地淌出的血。可是,赵启平能走出去了。


他明白,刚才在学校里簇拥他的那些人,少部分是真心实意的祝贺,大部分还是一种艳羡——就不说嫉妒了吧。拿了这个录取通知,他就能摆脱许多东西。摆脱土地,摆脱劳作,摆脱辛苦谋生,到大城市,或者到更远的地方去。


赵启平刚走到养老院门口,就知道有些事情不对了。院长阿姨站在门口,也不说话,就拽着他的手臂上车去。


老院长在这里工作了几十年,做的长久了,就有种毋庸置疑的威严感。车驶出养老院的小巷子,在赵启平忍不住问她之前,她开口了:


“是你外婆出事了。跟我走,不要害怕,也不要慌。”


赵启平想尽力表现得镇定一些,却控制不住心跳。他没有很慌张,只是心跳很快。因为他当然知道,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。


 


可他也没想到会糟糕到这种程度。


凌晨一点半,赵启平跟院长一起坐在医院的抢救室门口。红灯亮着,对面安全出口的灯也亮着,在昏暗的光线里,就像是鬼火。


他什么都不能做,就只能等。院长给他盖了件衣服,示意他先睡一会。


楼下有自行车的铃铛声,晃晃悠悠的,从深夜的县城里穿过去。醉汉夜归,把酒瓶扔到沿路巷口的墙头上,玻璃碎裂,狗就叫起来。能听清醉汉呼哧呼哧粗重的呼吸,错觉之中,像是他在翻山越岭。


赵启平觉得自己还是醒着的,他能听见四周哪怕极其细微的东西。可他确实做了个梦,清醒和沉睡的边缘,梦就这么来了。


他梦见十九年前,他的出生。


女人赤身裸体,躺在一片霞光里抽搐。他的母亲在剧痛、哭号和血污中,将他分娩。那时,外婆熟练地捞起他,剪断脐带,该切的切,该缝的缝。清晨五点四十,雾气散开,阳光就这么毫不留情地刺进来。


他响亮地哭出第一声。


外婆把他擦干净,包好,放在母亲身边。她语气轻松愉悦,告诉母亲:“都说男孩子长得会像妈妈,果然是不错的。你看,眼睛也大,嘴唇也薄……”


……护士从抢救室里走出来。


两三个医生也跟出来。赵启平强迫自己睁开眼睛的时候,院长阿姨早就迎上去了。


他们朝着赵启平鞠躬,说:“抱歉,我们尽力了。”


 


在赵启平心里,他的母亲就是个故事般的存在。他了解她,仅仅在外婆提到的只言片语里——他母亲很漂亮,甚至可以说极度漂亮,嘴唇薄薄的,眼睛又大又水润。在那个年代又喜欢穿新潮衣服,往街上一走,所有的目光全被抓过去了。


她爱穿红色裙子,新鲜红豆的那种红色。走着走着,就一路小跑起来,灰暗巷口里一点跳动的、烧灼般的红。


1999年,赵启平看过一场电影,《我的父亲母亲》。那时他刚青春期,什么都不懂,甚至还不太明白到底怎样算是“美”,算是“漂亮”。可他看见银幕上,年轻的章子怡,不,年轻的招娣穿着红棉袄跑在田间地头,他想,母亲。


那是他一直以来脑海里呈现的,美丽地燃烧着的母亲。


外婆曾经很隐晦地跟他讲,如果一个女人非常漂亮,非常开朗,但却不怎么聪明,是很容易做出傻事的。赵启平的母亲,十七岁那年怀了他,在家里生下他。他的外婆当时还是县医院的院长,又是曾经的妇产科主任,就在家里给女儿接生。


她把这孩子养到两三岁。外婆卖了县里的房子,用卖房子的钱——几乎是全部家当——送女儿出国打拼,去没人认识她的地方,重新活一次。自己退休以后,则带着幼子住到养老院里。


那时全县人都把这事当成一个传奇。


养老院里那些爷爷奶奶们都知道,那个急性心衰竭被送医院,后来抢救无效死亡的老太太,是赵启平现在唯一的亲人。这位仪州县的高考状元,在领到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当天,最后一个亲人去了。


红豆花在县城外的田野里,生长着,沉甸甸地垂着。外婆的脸被床单盖住,慢慢推出抢救室。赵启平站在那里,初夏的夜里还有一点凉意,他突然想起来小时候课上讲过的一篇文章,林海音的《城南旧事》,还有书里小小的英子——她要在花池里种满蒲公英,她把毕业文凭放在抽屉里,花儿落了,她的亲人走了。


院长阿姨把手放在他肩上,“你得坚强,孩子。”她凑近他耳边,低声告诉他,“事发突然,你外婆的身后事,还什么都没准备过。”


赵启平抿起唇,他比院长高这么多,要直视着她,就得低下头去。他颇有罪恶感地发现自己其实不怎么想哭,不怎么悲痛,只是觉得冷。


外婆被推出来那一瞬间,他破天荒的想到了许多事——原先,他是不喜欢遇事想太多的。他想,外婆留在世上的亲戚就只有自己一个,所以他得自己着手办理丧事,作为晚辈,他至少得让外婆去得体面一些。可事实上,他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做。


这么多年上学,教了他怎么考出一个令人艳羡的状元,但没人教过他,到底怎么给亲人办一场白喜事。怎么把白布底下沉睡的亲人,好好地变成一座安静的坟。


他后退了几步,坐在医院的长椅上。后面的窗户没关严,高处的风一个俯冲就倒灌进来,吹在他颈后。他把脸埋在两臂之间,深呼吸,然后轻轻发问:“那、我该怎么办?”


院长叹了口气,拍拍他的后背,她告诉他:“只是……今天下午你外婆昏迷之前,跟我说了一句话。”


 


让启平去找谭家。


 


赵启平回到养老院,去他和外婆曾经的房间里翻箱倒柜,找旧书、旧报纸,找一切可以用来记电话号码或者家庭住址的东西。他把床底下一摞摞的笔记纸全部摊开,摆在地上,跪在那里一张一张地翻。有些已经老旧了,泛黄变脆,轻轻一碰就散了。


他跪在一堆废纸中间,不停咳嗽,灰尘呛到嗓子里,毛绒绒的痒。


谭家,在仪州县常住的、曾住而后迁居的,或者外祖母曾经的亲友、病人,更有甚者,还有许多年前赵启平母亲的情人们,姓谭的,加起来大约有十好几家。在这个地界里,谭是个很常见的大姓。他不知道外婆留下那句话,指的是哪个谭家,就只能一点点翻找。翻她的笔记本,她的电话簿,试图从里面翻出些信息。


赵启平从旧物里找出个老衣柜,从衣柜里找出一件棉衣外套,从棉衣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个小电话本,又从小电话本里找到一行字,就写在第一页正中央。


——谭昶庆:搬家前住址,搬家后住址,电话号码。


 


赵启平跑去院长办公室借了座机,打长途,打到了一百多公里外的杭州去。


傍晚,雀鸟停留在电话线上,声音转化成或高或低的波纹,经由这些线路通到那一边。而这样一个故事,从这里,才刚刚开始。


 


TBC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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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老谭……并未上线。_(:з」∠)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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